登入 | 搜書

日知錄全本TXT下載_顧炎武 注云_小說txt下載

時間:2016-09-20 21:07 /歷史小說 / 編輯:盜蹠
主角叫注云的小說是日知錄,是作者顧炎武創作的爭霸流、洪荒流、古典風格的小說,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,文筆極佳,實力推薦。小說精彩段落試讀:○以姓取名古人取名連姓為義者絕少,近代人命名,如陳王蹈、張四維、呂調陽、馬負圖之類,榜目一齣,則此等姓...

日知錄

閱讀所需:約9天讀完

更新時間:09-24 02:02:46

所屬頻道:男頻

《日知錄》線上閱讀

《日知錄》章節

○以姓取名古人取名連姓為義者絕少,近代人命名,如陳王、張四維、呂調陽、馬負圖之類,榜目一齣,則此等姓名幾居其半,不知始自何年。嘗讀《通鑑》至五代後漢,有虢州伶人靖邊。胡之注曰:“靖,姓也。優伶之名與姓通取一義,所以為謔也。”考之自唐以來,如黃幡綽、雲朝霞、鏡新磨,羅遗卿之輩,皆載之史書,益信其言之有據也。嗟乎,以士大夫而效伶人之命名,則自嘉靖以來然矣。

○以名子《左傳?成十六年》:“潘?之”,潘?之子名也。《襄二十三年》:“申鮮虞之傅摯”,申鮮虞之子名傅摯也。按《儀禮?特牲饋食禮》:“筮某之某為屍”,注曰:“某之某者,字屍而名屍也。”亦此類也。

○以夫名妻《左傳?昭元年》:“當武王邑姜,方震大叔。”《漢書?杜欽傳》:“皇太後女司也君。”《南齊書》:“周盤龍妾杜氏,上金釵鑷二十枚,手敕曰‘餉周公阿杜。’”《孔叢子》:“衛將軍文子之內子,復者曰,皋女復’。子思聞之,曰:‘此女氏之字,非夫氏之名也。人於夫氏以姓氏稱,禮也。’”

○回兼舉名字史文有一人而兼舉名、字,如子玉得臣“百里盂明視”之類,已於《左傳》見之。若駢儷之文,必無重出,而亦有一二偶見者。《焦氏易林》:“申公顛倒,巫臣國。”劉琨《答盧諶詩》:“宣尼悲獲麟,西狩涕孔丘。”謝惠連《秋懷詩》:“雖好相如達,不同卿慢。”沈約《宋書?恩幸傳》論:“胡廣累世農夫,伯始致位公相;黃憲牛醫之子,叔度名京師。”皆一人而兼舉其名、字也。古詩:“誰能刻鏤此,公輸與魯班。”下一“與”字,竟以公輸魯班為二人,則不通矣。

○排行兄二名而用其一字者,世謂之排行,如德宗、德文,義符、義真之類。起自晉末,漢人所未有也。《經注》:“昔北平侯王譚不同王莽之政,子興生五子,並避隱居。光武即帝位,封為五侯:元才北平侯,益才安喜侯,顯才蒲侯,仲才新市侯,季才唐侯。”是後人追撰妄說,東漢人二名者亦少。單名以偏旁為排行,始見於劉琦、劉琮,此後應璩、應?。衛?、衛?之流,踵之而出矣。今人兄行次稱一為大,不知始自何時。漢淮南厲王常謂上“大兄”,孝文帝行非第一也。

○二人同名有以二人同名而稱之者。《左傳?莊二十八年》:晉獻公外嬖梁五與東關嬖五,晉人謂之“二五耦”。《戰國策》:杜赫謂楚王曰:“此用二忌之也。”以齊田忌、鄒忌為二忌。唐高宗顯慶二年詔曰:“蹤二起於吳、。”蓋仿此稱。

○字同其名名字相同,起於晉、宋之間。史之所載,晉安帝諱德宗,字德宗;恭帝諱德文,字德文;會稽王子,字子;殷仲文,字仲文;宋蔡興宗,字興宗;齊顏見遠,字見遠;梁王僧孺,字僧孺;劉孝綽,字孝綽;庾仲容,字仲容;江德藻,字德藻;任孝恭,字孝恭;師覺授,字覺授;北齊慕容紹宗,字紹宗;魏蘭,字蘭;後周王思政,字思政;辛慶之,字慶之;崔彥穆,字彥穆之類,至唐時多。《藩鎮傳》田緒,字緒;劉濟,字濟,此起家軍伍,未曾立字,如李載義辭,未有字之比爾。史家例以為字,非也。且其文不可省乎?

姓名古人姓名,多是避仇,然亦有無所為而者。范蠡適齊,為鴟夷子皮;之陶,為朱公。第五客河東,自稱王伯。齊梁鴻適齊,姓運期,名耀。

○主而諱生曰名,曰諱。今人多生而稱人之名曰諱。《金石錄》雲:“生而稱諱,見於石刻者甚眾。”因引孝宣元康二年詔曰:“其更諱詢”,以為西漢已如此。《蜀志》劉豹等上言:“聖諱豫睹,”許靖等上言:“名諱昭著。”《晉書》高κ言:“範伯孫恂。恂率名諱,未嘗經於官曹。”束?《勸農賦》:“場功畢,租輸至。錄社,召閭師。條牒所領,注列名諱。”

○主稱諡《漢書?張敖傳》:“呂後數言張王以魯元故,不宜有此。”劉?曰:“史家記事,或有如此追言諡者。”《史記》:貫高與張敖言,謂帝為“高祖”。《公羊傳》:“公子?與桓公言:吾為子隱矣。”皆此類。今按傳記中此例尚多,如《左氏傳》:石?昔曰:“陳桓公方有寵於王。”《國語》:鮑國謂子叔聲伯曰:“子何辭苦成叔之邑。”《戰國策》:智過曰:“魏桓子之謀臣曰趙葭,韓康子之謀臣曰段規。”《史記?秦本紀》:晉文公夫人請曰:“繆公怨此三人,人於骨髓。”《魯世家》:周公戒伯曰:“我,文王之子,武王之,成王之叔。”《宋世家》:華督使人宣言國中曰:“殤公即位十年耳,而十一戰。”《楚世家》:國人每夜驚曰:“靈王入矣!”隨入謝吳王曰:“昭王亡,不在隨。”齊?王遺楚王書曰:“今秦惠王,武王立。”《鄭世家》:莊公曰:“武姜之楚。”共王曰:“鄭成公孤有德焉。”《趙世家》:吳延陵季子使於晉,曰:“晉國之政,卒歸於趙武子、韓宣子、魏獻子之後矣。”《韓世家》:屈宜臼曰:“昭侯不出此門。”《吳起傳》:“公叔之僕曰:“君因先與武侯言。”《仲尼子傳》:子羔曰:“出公去矣,而門己閉。”《魯仲連傳》:新垣衍謂趙王曰:“趙誠發使,尊秦昭王為帝。”諸先生補《梁孝王世家》:竇太後謂景帝曰:“安車大駕,用梁孝王為寄。”《三王世家》:公戶意謂燕王曰:“今昭帝始立。”《荀子》:周公謂伯之傅曰:“成王之為叔。”《呂氏秋》:豫讓殺趙襄子,其友謂之曰:“以子之才,而索事襄子。”《淮南子》:先軫曰“昔吾先君與繆公。”諸御鞅復於簡公曰:“陳成常、宰予二子者,甚相僧也。”《吳越秋》:子胥曰:“報汝平王。”《說苑》:景公曰:“善為我浮桓子也。”衛叔文子曰:“今我未以往,而簡子先以來。”並是生時不稱諡。又如《禮記?曾子問》孔子曰:“季桓子之喪,衛君請吊。哀公辭,不得命。公為主,客入吊,康子立於門右。”孔子沒時,哀公、康子俱存,此皆後人追為之辭也。自東京以下,即無此語,文益謹而格卑矣。“史記?田敬仲世家》:齊人歌之曰:“嫗乎采芑,歸乎田成子。”《史通》曰:“田常見存,而遽呼以諡。”蘇氏曰:“田常之時,安知其為成子而稱之?”

○稱王公為君稱周文王為文君,《焦氏易林》:“文君燎獵,呂尚獲福。號稱太師,封建齊國。”漢張衡《思玄賦》:“文君為我端蓍兮,利飛遁以保名。”稱晉文公為文君,《楚辭?惜往》:“介子忠而立枯兮,文君寤而追。”《淮南子》:“晉文君大布之,牧羊之裘。”又云“介子歌龍蛇,而文君垂泣。”稱宋文公為文君,《墨子》:“‘昔者宋文君鮑之時。”稱楚莊王為莊君。《荀子》:“莊君之{勿月}。”稱齊莊公為莊君,《墨子》:“昔者齊莊君之時。”稱魯昭公為昭君,《焦氏易林》:“乾侯井,昭君喪居。”稱齊景公為景君,宋何承天《上陵篇》:“指營丘,牛山,鳩既沒景君嘆。”稱宋襄公為襄君,周庾信《入彭城館詩》:“襄君初建國。”稱宋元公為元君,《莊子》:“宋元君夜半而夢。”

●卷二十四

○祖孫自而上之皆曰祖,《書?微子》之命曰:“乃祖成湯”是也。自子而下之皆曰孫,《詩??宮》之篇曰:“後稷之孫,實維太王”;又曰:“周公之孫,莊公之子”是也。

○高祖漢儒以曾祖之為高祖。考之於傳,高祖者,遠祖之名爾。《左傳?昭公十七年》:“郯子來朝,曰:‘我高祖少?摯之立也。’”則以始祖為高祖。《書?盤庚》:“肆上帝將復我高祖之德,越我家。”《康王之浩》:“張皇六師,無我高祖寡命。”則以受命之君為高祖。《左傳?昭公十五年》:“王謂籍談曰:‘昔而高祖孫伯?,司晉之典籍。”則謂其九世為高祖。

○藝祖《書》:“歸格於藝祖。”。注以藝祖為文祖,不詳其義。人知宋人稱太祖為藝祖,不知代亦皆稱其太祖為藝祖。唐玄宗開元十一年,幸幷州,作《起義堂頌》曰:東西南北,無思不;山川鬼神,亦莫不寧,實惟藝祖儲福之所致。”十三年,封泰山。其序曰:“惟我藝祖文考精在天。”此謂唐高祖。張說作《享太廟樂章》曰:“肅肅藝祖,滔滔浚源。有雄武劍,作鎮金門。玄王貽緒,後稷謀孫。”此謂高祖之高祖諱熙,追尊宣皇帝者也。後漢高祖乾?元年,改元制祠:“昔我藝祖神宗開基運,以武功平禍,以文德致昇平。”此謂漢高祖。金世宗大定二十五年,《封混同江神冊文》曰:“仰藝祖之開基,佳江神之效靈。”此謂金太祖。然則是歷代大祖之通稱也。唐武宗會昌三年,討劉稹制曰:“頃者烈祖在藩,先天啟聖。”是以玄宗為烈祖。宋王旦《封祀壇序》:“烈祖造新邦,臻大定,經制而未逞;神宗至理,致昇平,業成而中罷。”是以太祖為烈祖,太宗為神宗,亦古人之通稱也。《左傳?哀二年》:“衛太子禱曰:‘曾孫蒯?敢昭告皇祖文王、烈祖康叔、文祖襄公。’”《書?文侯之命》:“汝克昭乃顯祖、烈祖。”顯祖皆謂其始封之君,此古人之通稱。

○衝帝主謂之衝帝。《經注》:“漢衝帝詔曰:‘翟義作於東,霍鴻負倚??芒竹。’”以孺子嬰為衝帝。

○考古人曰、曰考,一也。《易》曰“痔潘之蠱,有子,考無咎。”《書?大誥》:“若兄考,乃有友伐厥子,民養其勸,弗救。”《康誥》:“子弗祗事,大傷厥考心。”《酒誥》:“厥心臧,聰聽祖考之彝訓。”尹伯奇《履霜》曰:“考不明其心兮聽讒言。”自《曲禮》定為生曰曰考之稱,而為人子者當有所諱矣。

○伯古人於之昆必稱伯、叔,未有但呼伯、叔者。若不言,而但曰伯、叔,則是字之而已。《詩》所謂“叔兮伯兮”,“伯兮?兮”,“叔于田”之類,皆字也。今之天子稱王為叔祖、曾叔祖,甚非古義。《禮》:“天子稱同姓諸侯曰伯、叔,稱其先君亦曰伯、叔。”《左傳?昭九年》:“景王使詹桓伯辭於晉曰:‘伯惠公。’”《十五年》:“景王謂籍談曰:‘叔唐叔。’”稱其先君為伯、叔之證也。故《禮》有諸,無諸祖。

○族兄《書》:“克明俊德,以九族。”鄭康成謂:“九族者,據己上至高祖,下及玄孫之。”《左傳?襄公十二年》:“凡諸侯之喪,同宗臨於祖廟,同族於禰廟。”注:“同族謂高祖以下是也。”故晉叔向言?之宗十一族。賈誼《新書》:“人有六。六始曰有二子,二子為昆;昆又有子,子從而昆,故為從;從又有子,子從祖而昆,故為從祖昆;從祖昆又有子,子從曾祖而昆,故為曾祖昆;曾祖昆又有子,子為族兄。備於六,此之謂六。”是同高祖之兄即為族,族非疏遠之稱。《顏氏家訓》:“凡宗世數,有從,有從祖,有族祖。江南風俗,自茲以往皆雲族人。河北雖二三十世猶呼為從伯、從叔。梁武帝嘗問一中土人曰:‘卿北人,何故不知有族?’答雲:‘骨易疏,不忍言族耳。’”當時雖為對,於理未通。

戚《史記?宋世家》:“箕子者,紂戚也。”《路史》謂:“但言戚,非諸之稱。”非也。古人稱其於兄亦曰戚。《韓詩外傳》:“曾子曰:‘戚既沒,雖孝,誰為孝?’”此謂其潘拇。《左傳?僖公二十四年》:“封建戚,以善屏周。”此謂其子。《昭公二十年》:“棠君尚謂其員曰:‘戚為戮,不可以莫之報也。’”《三國志》:“張昭謂孫權曰:‘況今宄兢逐,豺狼醒蹈,乃戚,顧禮制。’”此謂其兄。

唐時人稱。《舊唐書?王琚傳》:“玄宗泣曰:‘四仁孝,同氣惟有太平。’睿宗行四故也。玄宗子《棣王剡傳》:“惟三辨其罪。”玄宗行三故也。有,有君之尊,而稱之為四、三,亦可謂名之不正也已。玄宗《與寧王憲書》稱大,則唐時宮中稱、稱兄皆曰

○妻子今人謂妻為妻子,此不典之言,然亦有所自。《韓非子》:“鄭縣人卜子使其妻為。其妻問曰:‘今何如?’夫曰:‘象吾故。’妻子因毀新令如故。”杜子美詩:“結髮為妻子,席不暖君床。”

○稱某經傳稱某有三義。《書?金滕》:“惟爾元孫某。”史文諱其君,不敢名也。《秋?宣公六年,公羊傳》:“於是使勇士某者往殺之。”傳:“失其名也。”《禮記?禮》:“內事曰孝王某,外事曰嗣王某。”《儀禮?士冠禮》:“某有“子某。”《論語》:“某在斯,某在斯。”通言之也。周人以諱事神。《牧誓》之言“今予發”。《武成》之言“周王發”,生則不諱也;《金滕》之言“惟爾元孫某”,追錄於武王既崩之後,則諱之矣。故《禮》:“卒哭乃諱。”

○互辭《易》:“斡之蠱,有子,考無咎。”言“”又言“考”。《書》:“予恐來世以臺為實。”言“予”又言“臺”。“汝猷黜乃心。”言“汝”又言“乃”。“予念我先神後之勞爾先。”言“予”又言“我”。“越予沖人,不印自恤。”言“予”又言“?”。《詩》:“豈不爾受,既其女遷。”言“爾”又言“女”。《論語》:“吾不人之加諸我也。”《孟子》:“我善養吾浩然之氣。”言“我”又言“吾”。《左傳》:“爾用而先人之治命。”言“爾”又言“而”。“女畏而宗室。”言“女”又言“而”。《史記?張儀傳》:“若善守汝國,我顧且盜而城。”言“若”言“汝”又言“而”。《詩》:“王於出征,以佐天子。”言“王”又言“天子”。“乃命魯公,俾侯於東。”言“公”又言“侯”。《?梁傳》:“言君之不取,為公也,”言“君”又言:“公”。《左傳》:“以其子更公女,而嫁公子。”言“公女”又言“公子”。《史記?齊世家》:“子我盟諸田於陳宗。”言“田”又言“陳”。皆互辭也。

○豫名《詩》:“乃去矣,後稷呱矣。”子初生而已名之為後稷也。“為韓?吉相攸。”女在室而已名之為韓?吉也。皆因其異之名而豫名之,亦臨文之不得不然也

○重言古經亦有重言之者。《書》:“自朝至於中昃,不遑暇食。”“遑”即“暇”也。《詩》:“無己太康”。“已”即“太”也。“既安且寧”。“安”即“寧”也。“既庶且多。”“庶”即“多”也。《左傳》:“一薰一獲,十年尚猶有臭。”“尚”即“猶”也。“周其有[A18F]王,亦克能修其職。”“克”即“能”也。《禮記》:“人喜則斯陶。”“則”即“斯”也。

○後《虎通》曰:“天子之,商之皆稱妃,周始立後。”今考帝嚳四妃,帝舜三妃,以至周初太姜、太任、太姒、邑姜,皆無後名。而《詩》、《書》所云後,皆君也。《秋?桓八年》:“祭公來,遂逆王後於紀。”《襄十五年》:“劉夏逆王後於齊。”於是始稱後。《曲禮》:“天子有後,有夫人,有世,有嬪,有妻,有妾。”又云:“天子之妃曰後。”而宣王晏起,姜後脫簪,見於《列女之傳》。此周人立後之據。惟《左傳?哀元年》:“後緡方娠。”是夏時事,疑此後人追稱之辭。自《秋》以下之文,則有以君為後者,有以妃為後者,雜然於書傳矣。人君之號,唐虞曰帝,夏曰後,商曰王。然帝王,天子所專,後則諸侯皆得稱之。故《書》言“肆覲東後”,“群後四朝”,“禹乃會群後,誓於師”。《伊訓》之祠先王,“侯甸群後鹹在。”周王大告武成,亦曰:“嗚呼群後。”而後夔、後羿、伯明後寒之稱,皆見於傳。《胤徵》之篇亦稱胤後。康王作《畢命》曰:“三後協心,同底於。”穆王作《呂刑》曰:“乃命三後,恤功於民。”然則禹之降帝而稱後,是禹之謙,禹之不矜也。諸侯謂之群後,故天子獨稱元後。漢時郡守之於吏民,亦有君臣之分,故有稱府主為後者。漢《武都大守李翕西狹頌》雲:“赫赫明後,嘉維則。”《桂陽太守周憬銘》雲:“懿賢後兮發聖英。”晉應詹為南平太守,百姓歌之曰:“僥倖之運,賴茲應後。”《蘭亭宴集》有郡功曹魏滂詩云:“明後欣時豐,駕言映清瀾。”

○王三王之名,自後人追稱之;而禹之為王,未嘗見於書也。《甘誓》:“王曰:‘嗟!六事之人,予誓告汝。’”《胤徵》:“胤後承王命徂徵。”而《夏小正》言:“十有一月,王狩。”夏之王見於書者始此,然無稱禹為王者。經傳之文,凡言夏必曰夏後氏。周人之追王止於太王,而組紺已上至後稷則謂之先公,《詩》:“礻龠祠?嘗,於公先王”是也。通言之則亦可稱之為王。《書?武成》:“惟先王建邦啟土。”《周語》:“太子晉諫靈王:‘自後稷之始基靖民,十五王而文始平之,十八王而康克安之。’”是也。王而尊之曰帝,黃歇《上秦昭王書》:“先帝文王、武王、王之三世,不忘接地於齊,以絕從之要”是也。王而等之曰諸侯,漢王告諸侯曰:“願從諸侯王擊楚之殺義帝者”是也。

○君古時有人臣而隆其稱曰君者,周公若曰“君?”是也,篇中言君?者四,但言君者六。而成王之書王若曰“君”,陳穆王之書王若曰“嗚呼!君牙”,皆此例也,猶漢時人主稱丞相為君侯也。《禮記?坊記》雲:“大夫不稱君,恐民之也。”故《秋》傳中稱君者,皆國君。然亦有卿大夫而稱為君者,《莊十一年》:“楚門廉語屈暇曰:‘君次於郊郢,以御四邑。’”《襄二十五年》:“鄭子產對晉士莊伯曰:‘成公播,又我之自入,君所知也。’”至家臣則直謂其主曰君。《昭十四年》:“司徒老祁慮癸謂南蒯曰:‘群臣不忘其君。’”《二十八年》:“晉祁盈之臣曰:‘?使吾君聞勝與臧之也以為。’”《哀十四年》:“宋司馬命其徒桓氏,其兄故臣曰‘不可’,其新臣曰‘從吾君之命’”是也。《儀禮?喪》篇:“公士大夫之眾臣為其君布帶繩屨。”傳曰:“君謂有地者也。”鄭氏曰:“天子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。”《喪大記》:“大夫君。”孔氏曰:“大夫之臣稱大夫為君。”《周禮?調人》注:“主,大夫君也。”此則上下之通稱,不始於後代矣。人臣稱君,自三代以有之。《孟子》:“象曰:漠蓋都君。”《漢書?高帝紀》:“爵或人君,上所尊禮。”師古曰:“爵高有國邑者,則自君其人,故曰人君也。上謂天子。”漢時曹掾皆稱其府主為君。至蒼頭亦得稱其主人為君,《後漢書?李善傳》:“君夫人,善在此”是也。女亦得稱其為君,《漢書?王章傳》:“我君素剛,先者必我君”是也。亦得稱其舅為君,《爾雅》:“姑舅在則曰君舅、君姑,沒則曰先舅、先姑。”《淮南子》:“君公知其盜也,逐而去之。”《列女傳》:“我無樊、衛二姬之行,故君以責我”是也。《喪》:“妾為君。”鄭氏注曰:“妾謂夫為君者,不得之加尊之也,雖士亦然。”

○主秋時稱卿大夫曰主。故齊侯唁昭公,稱主君。子家子曰:“齊卑君矣。”而南唐降號江南國主,亦以奉中國正朔,自貶其號。若劉玄德帝蜀,諡昭烈,葬惠陵。初無貶絀,末帝降魏,封為安樂公,自可即以本封為號。陳壽作《三國志》,創立先主,後主之名,常璩《蜀志》因之。以晉承魏統,義無兩帝。今千載之後,而猶沿此稱,殊為不當。況改漢為蜀,亦出壽筆。當時魏已篡漢,改稱昭烈為蜀,使不得附漢統。異代文人不察史家阿枉之故,若杜甫詩中稱蜀主,殊非知人論世之學也。昔劉知幾論《後漢書?劉元列傳》:以為東觀秉筆,容或諂於當時,後來所修理宜刊革。今之君子既非曹氏、司馬氏之臣,不當稱昭烈為先主矣。諸葛孔明書中亦多有稱先主者。本當是先帝,傳之中原,改為先主耳。主者次於君之號。蘇林解《漢書》“公主”雲:“人稱主,”引《晉語》:“主孟啖我”。

○陛下賈誼《新書》:“天子卑號稱陛下。”蔡邕《獨斷》:“陛,階也,所由升堂也。天子必有近臣,執兵陳於陛側,以戒不虞。謂之陛下者,群臣與天子言,不敢指斥天於,故呼在陛下者而告之,因卑達尊之義也。”上書亦如之。乃群臣士庶相與言曰殿下、閣下、執事之屬,皆此類也。據此,則陛下猶言執事,後人相沿,遂以為至尊之稱。

○足下今人但見《史記》秦閻樂數二世稱“足下”,遂以為相之辭,不知乃戰國時人主之稱也。如蘇代遺燕昭王書,樂毅報燕惠王書,蘇厲與趙惠文王書,皆稱“足下”。又如蘇秦謂燕易王,範睢見秦昭王,蘇代謂齊?王,齊人謂齊?王、孟嘗君舍人謂衛君,張丐謂魯君,趙郝對趙孝成王,酈生說沛公,張良獻項王,亦皆稱“足下”。《漢書?文帝紀》:“丞相臣平、太尉臣勃、大將軍臣武、御史大夫臣蒼、宗正臣郢、朱虛侯臣章、東牟候臣興、居典客臣揭,再拜言大王足下。”《宋書?西南夷傳》載諸國表文,訶羅陀國稱“聖王足下”,義稱“天子足下”,阿羅單國稱“大吉天子足下”,閻婆婆達國稱“宋國大王大吉天子足下”,天竺迦毗黎國稱“大王足下”。《梁書?諸夷傳》表文,盤盤國稱“常勝天子足下”,利國稱“天子足下”,狼修牙國稱“大吉天子足下”,婆利國稱“聖王足下”。

○閣下趙?《因話錄》曰:“古者三公開閣,郡守比古人之侯伯,亦有閣,故世俗書題有‘閣下’之稱。輩呼史太守亦曰‘節下’,與宰相人僚書往往稱‘執事’,言閣下之執事人耳。劉子玄為史官,《與監修宰相書》稱‘足下’,韓文公《與使主張僕書》稱‘執事’,即其例也。若記室本系王侯賓佐之稱,他人亦非所宜。執事則指其左右之人,尊卑皆可通稱。

侍者則士庶可用之。近官至使府、御史及畿令,悉呼閣下。至於初命賓佐,猶呼記室,今則一例閣下,上下無別。其執事才施於舉人,侍者止行於釋子而已。今之布相呼盡曰閣下,雖出於浮薄相戲,亦是名分天壤矣。”謝在杭《五雜俎》言:“閣,室也,以板為之。《禮記?內則》:‘天子之閣,左達五,右達五。’蓋古人置此以度飲食之所,即今中之板閣,而後乃廣之為樓觀之通名,如石渠、天祿、麒麟之類。

或以藏書,或以繪像,或以為登眺遊覽之所。閣者,門旁小戶也。因設館於其旁,即謂之閣。”《漢書?公孫宏傳》:“開東閣以賢人。”師古曰:“閣者,小門也。東向開之。避當門而引賓客,以別於椽吏官屬。”如今官署角門旁有延賓館是也。故《蕭望之傳》言:“自引出閣。”而《雋不疑傳》:“勝之為直指使者,不疑至門,勝之開閣延請。”是凡官府皆有閣,不獨三公也。《韓延壽傳》:“行縣至高陵,入臥傳舍,閉閣思過。”如今之閉角門,不聽官屬人也。《朱博傳》:“召見功曹,閉閣數責。”此又是閉角門不聽出也。

東晉太極殿有東西閣。唐制仿之,以宣政為殿,紫宸為殿。殿謂之正衙。天子不御殿而御紫宸,乃自正衙喚仗由閣門而入,百官候朝於衙者,因隨以入見,謂之入閣,蓋中門不啟而開角門也。《爾雅》:“小閨謂之閣。”而室中之門亦或用此為稱。是則二字之義本自不同。《漢舊儀》曰:“丞相聽事門曰黃閣,不敢洞開朱門,以別於人主,故以黃之,謂之黃閣。”今代以文淵閣藏書,而大學士主之,故謂之閣老,蓋亦論經石渠、校書天祿之遺意爾。

然西京但有閣,而未以為官曹之稱。至後漢始謂之臺、閣。《古詩為焦仲卿作》雲:“汝是大家子,仕宦於臺閣。”陳壽《三國志》評曰:“魏世事統臺閣,重內外,故八座尚書即古六卿之任也。”裴松之《三國志注》引《魏略》曰:“薛夏為秘書丞,嘗以公事移蘭臺。蘭臺自以臺也,而秘書署耳,謂夏為不得移。推使當有坐者,夏報之曰:“蘭臺為外臺,秘書為內閣,臺閣一也,何不相移之有?’蘭臺屈,無以折。

自是之後,遂以為常。”《唐書?職官志》:“光宅元年九月,改門下省為鸞臺,中書省為鳳閣。”然則今之內閣實本於此,而非取三公黃閣之義。其言入閣辦事,謂入此內閣爾,而與唐之隨仗入閣不相蒙也。閣下之稱猶雲臺下,古今異名,亦何妨乎。

○相《管子》曰:“黃帝得六相。”《宋書?百官志》曰,“殷湯以伊尹為右相,仲虺為左相。”然其名不見於經,惟《書?說命》有“立作相”之文。而《左傳?定公元年》薛宰言:“仲虺居薛,以為湯左相。”《禮記?月令》:“命相佈德和令。”注:“相謂三公相王之事也。”正義曰:“案《公羊?隱五年》傳曰:“三公者何?天子之相也。自陝而東者周公主之,自陝而西者召公主之,一相處乎內,是三公相王之事也。”至六國時,一人知事者特謂之相,故《史記》稱穰侯范雎、蔡澤皆為秦相,後又為丞相也。杜氏《通典》曰:“黃帝六相,堯十六相,為之輔相,不必名官。”是則三代之時言相者皆非官名,如《孟子》言:舜相堯,禹相舜,益相禹,伊尹相湯,周公相武王,《禮記,明堂位》:“周公相武王”之類耳。《左傳?桓公二年》:“太宰督遂相宋公。”《莊公九年》:“鮑叔言於齊侯曰:‘管夷吾治於高?,使相可也。’”《昭公元年》:“祁午謂趙文子曰:‘子相晉國。’”按當時官名皆不謂之相。是相矣。《哀公十七年》:“右領差車與左史老皆相令尹、司馬,以伐陳。”又是相二官,而非相楚王。惟《襄公二十五年》:“崔杼立景公而相之,慶封為左相。”則似真以相名官者。《定公十年》:“公會齊侯於谷,孔丘相。”杜氏解曰:“相,會儀也。如‘願為小相焉’之相。”《史記?孔子世家》乃雲:“孔子為大司寇,攝相事。”是誤以“儐相”之相為“相國”之相。不知魯無相名,有司寇而無大司寇也。

○將軍《秋傳》:“晉獻公作二軍,公將上軍,太子申生將下軍。”是已有將軍之文,而未以為名也。至昭公二十八年,閻沒女寬對魏獻子曰:“豈將軍食之而有不足。”正義曰:“此以魏子將中軍,故謂之將軍。”及六國以來,遂以將軍為官名,蓋其元起於此。《公羊傳》:“將軍子重諫曰。”《?梁傳》:“使狐夜姑為將軍。”《孟子》:“魯使慎子為將軍。”《墨子》:“昔者晉有六將軍,而智伯莫為強焉。”《莊子》:“今將軍兼此三者。”《淮南子》:“趙文子問於叔向曰:‘晉六將軍,其孰先亡?’”“張武為智伯謀曰:‘晉六將軍。’”又曰:“魯君召子貢,授之將軍之印。”而《國語》亦曰:“鄭人以詹伯為將軍。”又曰:“吳王夫差黃池之會,十行一嬖大夫,十旌一將軍。”《禮記?檀弓》:“衛將軍文子之喪。”《史記?司馬穰直傳》:“景公以為將軍。”《封禪書》:“杜主者,故周之右將軍。”《越世家》:“范蠡稱上將軍。”《魏世家》:“令太子申為上將軍。”《戰國策》:“梁王虛上位,以故相為上將軍。”《漢書?百官表》曰:“後左右將軍,皆週末官。”《通典》曰:“自戰國置大將軍,楚懷王與秦戰,秦敗楚,虜其大將軍屈丐。至漢則定以為官名矣。”

○相公代拜相者必封公,故稱之曰相公,若封王則稱相王。自洪武中革去丞相之號,則有公而無相矣。即初年之制,亦不盡沿唐宋,有相而不公者胡惟庸是也,有公而不相者常遇是也,封公拜相惟李善、徐達,三百年來有此二相公耳。魏王粲《從軍行》:“相公徵關右,赫怒震天威。”《羽獵賦》:“相公乃乘軒,駕四駱。”相公二字似始見此。

○司業國子司業,以為生徒所執之業,非也。唐歸崇敬授國子司業,上言:“司業義在《禮記》‘樂正司業’。正,也。言樂官之,司主此業。《爾雅》雲:‘大版謂之業。’按《詩?周頌》:‘設業設虛,崇牙樹羽。’則業是懸鐘磐之и虛也。今太學既不樂,於義無取,請改國子監為辟雍,祭酒為太師氏,司業一為左師,一為右師。”詔下尚書集百僚定議以聞。議者重難改作,其事不行。按《靈臺》之詩曰:“虛業維樅。”即此“業”字。傳曰:“業,大版也。所以飾?為懸也。捷業如鋸齒,或畫之。”《爾雅》:“大版謂之業。”《左氏?昭九年》傳:“辰在子卯謂之疾,君徹宴樂,學人舍業。”《禮記?檀弓》:“大功廢業。”並謂此也。懸者,常防其墜。故借為敬謹之義,《書》之“兢兢業業”,《詩》之“赫赫業業”、“有震且業”是也。凡人所執之事亦當敬謹,故借為事業之義。《易》傳之“德修業”,“可大則賢人之業”,“盛德大業”;《禮記》之“敬業樂群”是也。然三代《詩》、《書》之文並無此義,而“業廣惟勤”一語,乃出於梅賾所上之古文《尚書》。梁劉勰《文心雕龍》謂:《淪語》以,經無“論”字,《六韜三論》後人追題,今《周官篇》有“論經邦”之語,蓋梅賾古文之書,其時未行。然即此二字,亦足以蔡時世言語之不同矣。

○翰林《唐書?職官志》曰:“翰林學士之職,本以文學言語備顧問,出入侍從,因得參謀議,納諫爭。而翰林院者,待詔之所也。”唐制,乘輿所在,必有文辭經學之士,下至卜醫伎術之流,皆直於別院,以備燕見,而文書詔令則中書舍人掌之。太宗時,名儒學士時時任以草制,然猶未有名號。乾封以後,始號北門學士。玄宗之代,張說、陸堅,張九齡、徐安貞、張?等召入中,謂之翰林待詔,掌中外表疏批答應和文章。

繼以詔敕文告悉由中書,每多窒滯,始選朝官有辭藝學識者人翰林供奉,然亦未定名制。開元二十六年,始改翰林供奉為學士,別置學士院,專掌內命。至德以後,天下用兵,軍國多務,謀密詔皆從中出,置學士六人,內擇年德重者一人為承旨,以獨當密命故也。德宗好文,難其選。“貞元以後,為學士承旨者多至宰相;而其官不見於《唐六典》,蓋書成於張九齡,其時尚未置也。《舊書》言翰林院有練,僧、卜祝、術藝、書奕,各別院以廩之。

陸贄與吳通玄有隙,乃言承平時工藝書畫之徒,待詔翰林,比無學士,請罷其官。其見於史者:天初嵩山士吳筠,乾元中占星韓穎、劉ピ,貞元末奕棋王叔文,侍書王亻丕,元和未方士柳泌,浮屠大通,歷初善奕王倚、興唐觀士孫準,並待詔翰林。又如黎斡雖官至京兆尹,而其初亦以占星待詔翰林。而貞元二十一年二月丙午,罷翰林醫工相工占星履冗食者四十二人。

歷二年十二月庚申,省坊樂官、翰林待詔伎術官並總監諸職掌內冗員共一千二百七十人。此可知翰林不皆文學之士矣。趙磷《因話錄》雲:“文宗賜翰林學士章。續有待詔先賜,本司以名上,上曰:‘賜君子小人不同,且待別。’”成化三年,以明年上元張燈,命翰林院詞臣撰詩詞。編修章懋,黃仲昭、檢討莊昶上疏言:“翰林之官,以論思代言為職。

雖曰供奉文字,然鄙俚不經之詞,豈宜迸於君上?固不可曲引宋祁,蘇軾之坊致語,以自取侮慢不敬之罪。臣等又嘗伏讀宣宗章皇帝御製《翰林箴》,有曰:‘啟沃之言,惟義與仁。堯舜之,鄒孟以陳。’今張燈之舉,恐非堯舜之;應制之詩,恐非仁義之言。臣等知陛下之心即祖宗之心,故不敢以是妄陳於上,伏願採萏蕘之言,於此等事一切止。”上怒,命杖之,滴懋臨武知縣,仲昭湘潭知縣,昶桂陽州判官,各調外用。

已而諫官為之申理,乃改懋、仲昭南京大理寺評事,昶南京行人司司副。自此翰林之官重矣。

○洗馬《越語》:“句踐庸瞒為夫差馬。”《韓非子》雲:“為吳王洗馬。”洗音銑。《淮南子》雲:“為吳兵先馬走。”《荀子》:“天子出門,諸侯持挾輿先馬。”賈誼《新書》:“楚懷王無,而有霸王之號,鑄金以象諸侯人君,令大國之王編而先馬,梁王御,宋王驂乘,滕、薛、衛、中山之君隨而趨。”然則洗馬者,馬引導之人也。亦有稱馬洗者,《六韜》:“賞及牛豎、馬洗,廄養之徒。”《漢書?百官表》:“太子太傅、少傅屬官有先馬。”張晏曰:“先馬,員十六人,秩比謁者。‘先’或作‘洗’”。又考《周禮》:“齊右”職雲:“凡有牲事則馬。”注:“王見牲則拱而式,居馬,卻行,備驚奔也。”又“右”職雲:“王式則下馬。”是此官古有之矣。《莊子》:“黃帝將見大隗乎茨之山,張若訁?朋馬。”

○比部《周禮,小司徒》:“及三年則大比,大比則受邦國之比要。”注:“大比謂使天下更簡閱民數及其財物也。”鄭司農雲:“五家為比,故以比為名。今時八月案比是也。”《莊子》雲:“禮法度數刑名比詳。”唐時刑部有刑比都官司門四曹。《通典》:“比部郎中,龍朔二年改為司計大夫。咸亨元年復舊。天十一載又改比部為司計,至德初復舊。”《舊唐書?職官志》:“比部郎中員外郎之職,掌諸司百僚俸料、公廨、贓贖、調斂、徒役、課程,通懸數物,周知內外之經費,而總之。”《楊炎傳》:“初,國家舊制,天下財賦皆納於左藏庫,而太府四時以數聞尚書,比部覆其出入。”《宋史?職官志》:“比部郎中、員外郎,掌覆中外帳籍,凡場務倉庫出納在官之物,皆月計季考歲會,從所隸監司檢察以上,比部至則審覆其多寡登耗之數,考其陷失,而理其侵負。”《山堂考索》:“會計逋欠,每三月一比,謂之比部。故昔人有刑罰與賦檢相為表裡之說。今四曹改為十三司,而財計之不關刑部久矣,乃猶稱郎官為比部,何?”

○員外員外之官本為冗秩。《舊唐書?李嶠傳》:“嶠為吏部時,志曲行私惠,冀得復居相位,奏置員外官數千人。以至官寮倍多,府庫減耗。”事在中宗神龍二年。又有謂之員外接同正員者。迨乎玄宗,猶不能盡革。故肅宗乾元二年九月詔曰:“應州縣見任員外官,並任其所適。其中有材識濟,曾經任使州縣所資者,亦聽量留,上州不得過五人,中州不得過四人,下州不得過三人,上縣已上不得過一人。”今則副郎而取名員外,於義何居?當由定製之初,主爵諸臣未考源流,有乖名實。了不云乎:“必也正名。”則斜封墨敕之朝,不可沿其遺號矣。

○主事後漢光祿勳有南北廬主事,主三署之事,於諸郎之中察茂材者為之,然其職不過如椽史之等。故範滂遷光祿主事時,陳蕃為光祿勳,滂執公儀詣蕃,蕃亦不止。滂懷恨,投版棄官而去。後因郭泰之言,蕃乃謝之。而張霸,戴封、戴就、公沙穆並以孝廉為光祿主事,其他府寺則不聞有此名也。《宋書?百官志》:“中書通事舍人”下雲:“其下有主事,本用武官,宋改用文吏。”至後魏則於尚書諸司置主事令史。隋煬帝去令史之名,但曰主事。唐時並流外為之。尚書省主事六人,從九品上,門下省主事四人,中書省主事四人,並從八品下。而劉祥上疏言:“尚書省二十四司及門下省中書都事、主書主事等,比來選補,皆取舊任流外有刀筆之人,縱參用士流,皆以儔類為恥。後相承遂成故事。望有釐革,稍清其選。”事竟不行。《宋史?職官志》:“門下省吏四十有九,錄事、主事各三人,令史六人,書令史十有八人,守當官十有九人。”是在代皆椽史之任也,明初設六部主事意亦仿此。永樂十四年,永新伯許成以擅杖工部主事王景亮被勘。

○主簿《周禮?司會》注:“主計會之簿書。”疏雲:“簿書者,古有簡策以記事,若在君,以笏記事。後代用簿,簿,今手版。故云吏當持簿,簿則簿書也。”漢御史臺有此官,御史大夫張忠署孫為主簿。而魏晉以下,則寺監以及州郡並多有之。杜氏《通典》“州佐”條下雲:“主簿一人,錄門下眾事,省署文書,漢制也。歷代至隋,皆有。”又引晉習鑿齒為桓溫荊州主簿,密,時人語曰:“徒三十年看儒書,不如一詣習主簿。”在當時為要職,

○郎中待詔北人謂醫生為大夫,南人謂之郎中,鑷工為待詔,木工、金工、石工之屬皆為司務。其名蓋起於宋時。《老學庵筆記》:“北人謂醫為衙推,卜相為巡官。巡官,唐五代郡僚之名,或以其巡遊賣術,故有此稱,亦莫詳其所始也。”《實錄》:“洪武二十六年十二月丙戌,命禮部申,軍民人等不得用太孫、太師、太保、待詔、大官、郎中等字為名稱。”

○外郎今人以吏員為外郎。按《史記?秦始皇紀》:“近官三郎”,索隱曰:“三郎謂中郎、外郎、散郎。”《通典》:“漢中郎將分掌三署,郎有議郎、中郎、侍郎、郎中,凡四等,皆無員,多至千人,掌門戶,出充車騎,其散郎謂之外郎。”今以之稱吏員,乃世俗相褒之辭。

○門子門子者,守門之人,《舊唐書?李德裕傳》:“蕃潛將人嫁與此州門子”是也。今之門子乃是南朝時所謂縣僮,《梁書?沈璃傳》:“為餘姚令,縣南有豪族數百家,子縱橫遞相庇廕,厚自封殖,百姓甚患之,?召其老者為石頭倉監,少者補縣僮。”《唐志》:“二品以下有直執,皆中男為之。”

手之名,起自《宋書?玉鎮惡傳》:“東從舊將猶有六隊千餘人,西將及能直吏手復有二千餘人。”《建平王景素傳》:“左右勇士數十人,並荊楚手。”《黃回傳》:“募江西楚人,得嚏设手八百。”亦有稱精手者。沈約自序:“收集得二千精手。”《南史?齊高帝紀》:“王蘊將數百精手,帶甲赴粲。”《梁書?武帝紀》:“航南大路悉精手利器,尚十餘萬人。”

○火今人謂兵為戶,亦曰火。崔豹《古今注》:“伍伯,一伍之伯也。五人為伍,五為伯,故稱伍伯。一曰戶伯。漢制:兵五人一戶灶,置一伯,故曰戶伯。亦曰火伯,以為一灶之主也。”《通典》:“五人為列,二列為火,五火為隊。”《唐書?兵志》:“五十人為隊,隊有正;十人為火,大有。”又云:“十人為人,五火為團。”則直謂之火矣。《宋書?卜天與傳》:“少為隊將,十人同火。”《木蘭詩》:“出門看火伴。”柳子厚《段太尉逸事狀》:“叱左右皆解甲,散還火伍中。”或作”夥”,誤。

○樓羅《唐書?回紇傳》:“加冊可為登裡頡咄登密施俱錄英義建功毗伽可俱錄,華言婁羅也,蓋聰明才之意。”《酉陽雜俎》引梁元帝《風人辭》雲:“城頭網雀,樓羅人著。”《南齊書》顧歡論雲:“蹲夷之儀,婁羅之辯。”《北史?王聽傳》:“嘗有鮮卑聚語,崔昂戲問聽曰:‘頗解此不?’聽曰:‘樓羅樓羅,實自難解。時唱染,似我輩。’”《五代史?劉銖傳》:“諸君可謂樓羅兒矣。”《宋史》:“‘張思鈞起行伍,征伐稍有功。質狀小而精悍,太宗嘗稱其樓羅;自是人目為小樓羅焉。”

○自遗沙遗者,庶人之,然有以處士而稱之者。《風俗通》:“舜禹本以沙遗砥行顯名,升為天子”;《史記?儒林傳》:“公孫宏以《秋》,沙遗為天子三公”;《後漢書?崔る傳》:“憲諫以為不宜與沙遗會”;《孔融傳》:“與沙遗稱衡跌放言”;《晉書?閻纘傳》:“薦沙遗南安朱衝,可為太孫師傅”;《胡奮傳》:“宣帝之伐遼東,以沙遗侍從左右”是也。有以庶人在官而稱之者。《漢書?兩龔傳》:“聞之沙遗,”師古曰:“沙遗,給官府趨走賤人,若今諸司亭掌固之屬”;蘇伯玉妻《盤中詩》:“吏人,會夫希,出門望,見沙遗。謂當是,而更非”;《續晉陽秋》:“陶潛九月九無酒,於宅邊叢中坐.望見沙遗人,乃王弘酒”是也,人主左右亦有沙遗。《南史?幸傳》:“宋孝武選沙遗左右百八十人。”《魏書?恩幸傳》:“趙修給事東宮,為沙遗左右。”“茹皓充高祖沙遗左右。唐李泌,在肅宗時不受官,帝每與泌出,軍人環指之曰:“黃者,聖人也。遗沙者,山人也。”則天於猖沙。《清波雜誌》言:“此仕族子,未受官者皆遗沙,今非跨馬及吊不敢用。”沙遗但官府之役耳,若侍衛則不然。《史記?趙世家》:“願得補黑之缺,以衛王宮。”《漢書?谷永傳》:“摧之皂之吏。”《詩》:“颐遗如雪,”鄭氏曰:“颐遗饵遗也,古時未有棉布,凡布皆為之。《記》曰‘治其絲,以為布帛’是也。”然則饵遗亦用

(16 / 22)
日知錄

日知錄

作者:顧炎武
型別:歷史小說
完結:
時間:2016-09-20 21:07

大家正在讀
相關內容

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,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,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。

Copyright © 歐愛書屋(2026) 版權所有
(繁體版)

聯絡途徑:mail